章末复习课
1.正确理解集合的概念必须掌握构成集合的两个必要条件:研究对象是具体的,其属性是确定的.
2.在判定给定对象能否构成集合时,特别要注意它的"确定性";在表示一个集合时,要特别注意它的"互异性".
3.在集合运算中必须注意组成集合的元素应具备的性质.
4.若集合中的元素是用坐标形式给出的,要注意满足条件的点构成的图形是什么,用数形结合法解之.
5.若集合中含有参数,须对参数进行分类讨论,讨论时要不重不漏.
6.相同函数的判定方法:(1)定义域相同;(2)对应关系相同(两点必须同时具备).
7.函数的定义域的求法:使函数有意义的自变量的不等关系式,求解即可求得函数的定义域.常涉及的依据为:(1)分母不为0;(2)偶次根式中被开方数不小于0;(3)零指数幂的底数不等于零;(4)实际问题要考虑实际意义等.
8.函数值域的求法:(1)配方法(二次或四次);(2)数形结合;(3)函数的单调性法等.
9.单调性的判断步骤:(1)设x1,x2是所研究区间内的任意两个自变量,且x1 10.奇偶性的判断步骤:(1)先求函数的定义域,若定义域关于坐标原点对称,继续以下步骤,若不对称,则为非奇非偶函数;(2)计算f(-x)的值;(3)判断f(-x)与±f(x)中的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