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整合
一、重要概念阐释
1.宗法制
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稳定。西周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2.三省六部
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隋朝以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唐朝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事无不总",负责执行政令。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三省合作,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
3.行省制度
元朝在地方上实行行省制度。除河北、山西、山东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的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由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贵族担任。行省拥有大权。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4.内阁
丞相废除后,全国重大政务都由明太祖亲自处理,政务繁多。于是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制度正式确立。明宣宗时,又授予内阁大学士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是,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它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会对皇权起制约作用。
5.军机处
雍正帝时,在宫内设置军机处,由皇帝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军机大臣。皇帝每日召见军机大臣,商议军国大事。军
机大臣拟写成文,经皇帝审批后,再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去执行。这样,全国的军政大权就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二、重点问题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