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A版选修2-2 2.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教案
2018-2019学年人教A版选修2-2     2.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教案第1页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1) 了解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综合法、分析法;

(2) 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

(3)了解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会用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证明数学问题.

类型一、直接证明:

一. 综合法

1.定义:从命题的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及运算法则,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

   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2.思维特点:由因导果,即由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已知的数学定理、性质和公式,推出

   结论的一种证明方法

3.框图表示:(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定理、公理等,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

二.分析法

1.定义: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断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 思维特点:执果索因步步寻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它与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种

方法

3.框图表示:(用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Pn表示充分条件)

4.分析法的书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