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1) 了解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综合法、分析法;
(2) 了解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反证法;
(3)了解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会用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证明数学问题.
类型一、直接证明:
一. 综合法
1.定义:从命题的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及运算法则,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
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
2.思维特点:由因导果,即由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已知的数学定理、性质和公式,推出
结论的一种证明方法
3.框图表示:(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定理、公理等,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
二.分析法
1.定义: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断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 思维特点:执果索因步步寻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它与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种
方法
3.框图表示:(用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Pn表示充分条件)
4.分析法的书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