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块一.不等式的性质
1.用不等号表示不等关系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2.对于任意两个实数和,在三种关系中,有且仅有一种关系成立.
3.两个实数的大小比较:
对于任意两个实数,对应数轴上的两点,右边的点对应的实数比左边点对应的实数大.
作差比较法:;;.
其中符号表示它的左边与右边能够互相推出.
4.不等式的性质:
性质1:(对称性)如果,那么;如果,那么.
性质2:(传递性)如果,且,则.
性质3:如果,则.
推论1:(移项法则)不等式中的任意一项都可以把它的符号变成相反的符号后,从不等式的一边移到另一边.
推论2:如果,则.
我们把和(或和)这类不等号方向相同的不等式,叫做同向不等式.
推论2说明: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可以分别相加,所得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推广:几个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分别相加,所得到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性质4:如果,,则;如果,,则.
实数大小的作商比较法:当时,若,且,则;若,且,则.
推论1:如果,则.
推广:几个两边都是正数的同向不等式的两边分别相乘,所得到的不等式与原不等式同向.
推论2:如果,则.
推论3:如果,则
<教师备案>1. 对于任意两个实数,有;;,这几个等价符号的左边反映的是实数的运算性质,右边反映的是实数的大小顺序.由此知: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可以归结为判断它们的差的符号.这是不等式这一章的理论基础,是不等式性质的证明,证明不等式和解不等式的主要依据.
在学习了不等式的性质后,比较两个实数的大小还可以用作商法,与比较,但这时要注意分母的正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