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超重与失重
1.超重和失重时物体的重力都没有改变,只是对水平面的压力或对竖直悬线的拉力(视重)大于(超重)或小于(失重)物体所受的重力。
2.超重的动力学特征是有向上的加速度,从物体的运动形式上看表现为向上的加速运动和向下的减速运动。
3.失重的动力学特征是有向下的加速度,从物体的运动形式上看表现为向下的加速运动和向上的减速运动,向下的加速度为g时是完全失重状态。
一、超重现象
1.超重现象
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
2.超重现象的产生条件
物体具有竖直向上的加速度,与物体的速度的大小和方向无关。
3.运动类型
超重物体做向上的加速运动或向下的减速运动。
二、失重现象
1.定义
物体对悬挂物的拉力(或对支持物的压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
2.产生条件
物体具有竖直向下的加速度。
3.运动类型
失重物体做向上的减速运动或向下的加速运动。
4.完全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