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法与分析法
1.综合法
(1)定义:一般地,从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定义、公理、定理、性质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而得出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
(2)特点:由因导果,即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向"未知".
(3)证明的框图表示:
用P表示已知条件或已有的不等式,用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
2.分析法
(1)定义:证明命题时,常常从要证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所需条件为已知条件或一个明显成立的事实(定义、公理或已证明的定理、性质等),从而得出要证的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这是一种"执果索因"的思考和证明方法.
(2)特点:执果索因,即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
(3)证明过程的框图表示:
用Q表示要证明的不等式,则分析法可用框图表示为→→→......→
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 [例1] 已知a,b,c∈R+,且互不相等,又abc=1.
求证:++<++.
[思路点拨] 本题考查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解答本题可从左到右证明,也可从右到左证明.由左端到右端,应注意左、右两端的差异,这种差异正是我们思考的方向.左端含有根号,脱去根号可通过=<实现;也可以由右到左证明,按上述思路逆向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