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学生用书P13]
一、归纳和类比
1.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常用的合情推理,都是根据已有的事实,经过观察、分析、比较、联想,再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
2.从推理形式上看,归纳是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是两类事物特征间的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二、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1.直接证明包括综合法和分析法.
(1)综合法证明数学问题是"由因导果",而分析法则是"执果索因",二者一正一反,各有特点.综合法的特点是表述简单、条理清楚,分析法则便于解题思路的探寻.
(2)分析法与综合法往往结合起来使用,即用分析法探寻解题思路,而用综合法书写过程,即"两头凑",可使问题便于解决.
2.间接证明主要是反证法.
反证法: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
反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
(2)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
三、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是推理逻辑,它的第一步称为归纳奠基,是论证的基础保证,即通过验证落实传递的起点,这个基础必须真实可靠;它的第二步称为归纳递推,是命题具有后继传递性的保证,两步合在一起为完全归纳步骤.这两步缺一不可.第二步中证明"当n=k+1时结论正确"的过程中,必须用"归纳假设",否则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