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一 变法的重要条件 起用王安石 1.原因
庆历新政夭折后,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王安石提出了变法的主张和设想;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
2.标志
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王安石认为,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
清单二 变法的措施 富国之法、强兵之法与取士之法 1.富国之法
(1)目的:改变积贫局面,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发展生产。
(2)内容:
①青苗法:每年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使农民免受高利贷盘剥。
②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开垦荒地和兴修水利工程。
③免役法:又称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按贫富等第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
④市易法: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⑤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⑥均输法:政府要求东南六路的物资,依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采购。
2.强兵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