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人教B版选修1-2 第二章 推理与证明 章末复习 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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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末复习

学习目标 1.理解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区别与联系,会利用归纳与类比推理进行简单的推理.2.加深对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认识,会应用其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1.合情推理

(1)归纳推理: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2)类比推理: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3)合情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根据已有的事实,经过观察、分析、比较、联想,再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我们把它们统称为合情推理.

2.演绎推理

(1)演绎推理: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2)"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包括:

①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②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

③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作出的判断.

3.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1)直接证明的两类基本方法是综合法和分析法.

①综合法是从已知条件推出结论的证明方法.

②分析法是从结论追溯到条件的证明方法.

(2)间接证明的一种方法是反证法,是从结论反面成立出发,推出矛盾的方法.

1.归纳推理得到的结论不一定正确,类比推理得到的结论一定正确.( × )

2."所有3的倍数都是9的倍数,某数m是3的倍数,则m一定是9的倍数",这是三段论推理,但其结论是错误的.( √ )

3.综合法是直接证明,分析法是间接证明.( × )

4.反证法是指将结论和条件同时否定,推出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