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学习目标: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重点:古罗马的法律发展过程
难点:古罗马法律在维系罗马帝国过程中的作用
趣味探究
曾有一游客到罗马旅游,夜间问一个老者:"罗马夜里为何不能稍微亮一些呢?"老者说:"一座城市既然有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光亮!"
照亮罗马城的光辉到底是什么呢?
罗马的金戈铁马彪雄称世,抹去战争的硝烟,留下的却是一部永恒的法律。
知识梳理:
一、含义: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二、发展过程: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1、起源:最初只有习惯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颁布《十二铜表法》
(1)制定:公元前5世纪中期,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提议下,先后编订,陈列于罗马广场。
(2)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它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
(3)影响:法典的编纂是平民的胜利,贵族受成文法束缚,不能再随意解释习惯法。这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2、发展:
①公民法(前5世纪-前3世纪中期):到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称为"公民法"。《十二铜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范围:罗马公民
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则不够完善。
特点: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②万民法(前3世纪中期以后):普遍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