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体的建立
第8课英国的制度创新
一、从《大宪章》到《权利法案》
1.《大宪章》的颁布--宪法的雏形
(1)背景:中世纪后期,英国国王不断削弱封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
(2)目的: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特权和保护部分骑士与市民的利益。
(3)意义:它是全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宪法的雏形,树立了法律高于国王的光辉原则。
2.英国议会的起源和发展
(1)起源:13世纪中期,英国大贵族召开由贵族、骑士和平民参加的会议,英国的议会由此开端,以后逐渐形成召开议会决定重大事宜的制度。
(2)发展:14世纪的英国议会逐渐形成由贵族、僧侣组成的上院和由乡绅、市民组成的下院。
3.《权利法案》的颁布
(1)背景:
①1640~1688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由新贵族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议会取得胜利。
②1688年,议会邀请荷兰执政威廉及其妻玛丽继承王位,赶走詹姆士二世,史称"光荣革命"。
(2)颁布时间:1689年。
(3)主要内容:确立了议会主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
(4)意义:
①标志着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实行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转向法治。
②英国社会从此进入了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责任内阁制的形成与发展
(1)形成:
①"光荣革命"后,国王逐渐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
②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
(2)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