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2.3《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的保护》学案(新人教版选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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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

2.3 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的保护

学案 导学

一、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的形成与表现

  城市(乡)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其自然条件、历史发展特点和区域经济基础不同,各自形成了不同的特色景观及传统文化。在历史悠久的国家,或者有着地域文化传统的城市,此种现象尤为突出。这些特色景观和传统文化是城市文化的延续,是城市个性和魅力的集中体现,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虽未定级但确有价值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民居、遗址遗迹以及反映城市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它们代表着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如北京的故宫、拉萨的布达拉宫、延安的宝塔山、上海的东方明珠电视塔等。

  (2)艺术欣赏价值较高的风景名胜。有些城市是以它独特的自然环境而闻名。如桂林具有峰秀、水清、石美、洞奇的特色;杭州临江傍水;大理濒临洱海;泉州紧靠晋江等。

  (3)较完整的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岁月特色的地段与街区。历史地段或街区是指一些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如北京的中轴线。

  (4)能够体现历史上城市规划成就及反映城市发展历史的规划格局、风貌特色和空间秩序等。如北京城的价值不在于王府、宫殿和寺庙,而在于所有建筑物之间的"空间秩序",我们要保护的是城市而不是文物。

  (5)除以上建筑实体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外,文化传统也应是重要内容之一。如传统的戏剧、绘画、音乐、手工工艺、民族风情、传统物产等等。

二、保护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的意义及必要性

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保护是城市发展中一个重要的战略组成部分,也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历史保护不仅意味着历史文化名城中文物古迹或历史地段的保护,而且还包括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各种积极因素的保护与利用。历史保护既能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而且能继承传统文化,延续民族发展的脉络,同时它还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和乡村都面临着大规模的开发建设。由于社会到处实行工业化而导致城镇发展的结果,使得许多这类地区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很多特色景观和传统文化正遭到物理退化、破坏甚至毁灭、消亡。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现代文明的同时,务必做好特色景观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优秀的历史文化是现代文明的有机延续,两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城乡建设也需要弘扬地方传统特色,突出区域文化特点。城乡人居环境应当具有比较高的文化品位和比较多的文化内涵。

三、保护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的对策措施

  目前,我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城乡特色景观与传统文化进行保护:

  (1)有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群)等,必须保留。有保留条件者,应完整保留,如北京的故宫;或在保留原有风格和艺术、历史价值的条件下,进行改造扩展,并组织到城市艺术布局中去,如天安门广场。有些保留不全,或部分残缺,可在原有基础之上加以利用,如各地的宫、观、祠、庙等,可适当成为公园或游览胜地,如成都的文化公园,就是由原来的青羊宫、二仙庵两座庙宇合并而成。

  (2)有些因所处位置与今日现实要求发生矛盾,可进行迁移,如北京中南海的船坞云绘楼,移至陶然亭公园中重建,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有些无法保留,或与现实要求有很大的矛盾,可考虑移址搬迁。如三峡水库蓄水后,为了防止屈原祠这一重要文物被淹,现已决定将他迁往秭归新县城。

(4)有些原物已毁,如革命纪念地区、历史上有名的建筑和园林等,可适当恢复重建。如井冈山的革命纪念中心茨坪地区,遵义的红军长征中的革命纪念地区,武昌的黄鹤楼,南昌的滕王阁,扬州的二十四桥等,以增强城市的地方色彩,丰富城市的革命历史和文化艺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