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维护受教育权》第2课时
【学习目标】
1.知道受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学习重难点】
一、重点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难点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知识准备】
【课前预习案】
一:阅读教材完成问题:
1.义务教育的含义和显著特征是什么?
(1)含义: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 的教育,是国家必须 的公益性事业。
(2)显著特征: 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2.怎样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应学会运用 ,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的权利。
3.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要做到: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 ,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 ,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二:预习评估
【课中探究案】
一:课内自主合作学习
1、活动一
阅读课本P53"实践与评价"中"思考与交流--明辉的故事",完成后边的问题。
2、活动二
阅读教材P52"法律导航"第三节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
(1)列举侵犯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行为。
(2)如何维护受教育的权利?
(3)怎样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二:课内探究学习
记者2014年3月24日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近日下文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在该类学校就读学生亦应减免学杂费。
教育厅表示,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比照接受政府委托学校的学生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