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第二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学习目标】
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2、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3、实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
【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这个应具体些,这课难点好像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和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在立法权的区别)
【知识探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都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和议员组成,即都是代议民主制,但是二者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现在:
首先,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而服务。西方的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其次,二者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西方的议会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是以金钱为后盾的。议员不对选民负责,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最后,二者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监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最高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自主探究】
一、填空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地行使国家主权或统治权。
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 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 职权。
3、看"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相关视频
【分析说明】
1、本框内容比较琐碎,小知识点多近几年高考侧重于基础知识的考查以选择题为主。在学习和复习中强化对基础知识、主干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2、单项选择题:
(1)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选举法》。这表明全国人大( )
A、是全国人大的专门机关 B、行使国家的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