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1.1.3-2《集合的基本运算》学案(新人教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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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集合的基本运算(2)

教学目的:1、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并集、交集的运算。 2、使学生掌握补集、全集的概念,会求一个集合的补集。 教学重点:补集、全集的概念,求补集的运算。 教学难点:一个集合与另一个集合的补集的混合运算。 教学过程: 一、复习提问 1、A={x|x是小于9的正整数},B={1,2,3,4},C={4,5,6,7} A∩B=____,A∩C=____,B∩C=____ A∩(B∪C)=____,A∪(B∩C)=____。   二、新课 1、引入    U={x|x是小于9的正整数},A={1,2,3},B={3,4,5,6}   相对于集合U来说,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有哪些?这些元素怎么表示?   2、全集与补集 {x∈Q|(x-2)(x2-3)=0}={2} {x∈R|(x-2)(x2-3)=0}={2,,-} 对比两种结果,x在有理数范围和在实数范围内取值时,其结果是不一样的。   一般地,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所涉及的所有元素,那么就称这个 集合为全集(ubiverse set),通常记作U。通常也把给定的集合作为全集。   对于一个集合A,由全集U中不属于集合A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称为集合A

相对于全集U的补集(complementary set),简称A的补集,记作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