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2.1 综合法与分析法
学 习 目 标 核 心 素 养 1.理解综合法、分析法的意义,掌握综合法、分析法的思维特点.(重点、易混点)
2.会用综合法、分析法解决问题.(重点、难点) 通过学习证明数学问题的两种重要方法,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素养.
一、综合法
1.直接证明
(1)直接证明是从命题的条件或结论出发,根据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直接推证结论的真实性.
(2)常用的直接证明方法有综合法与分析法.
2.综合法
(1)定义:综合法是从原因推导到结果的思维方法,也就是从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推理,最后达到待证结论.
(2)符号表示:P0(已知)⇒P1⇒P2⇒...⇒Pn(结论).
二、分析法
1.定义:分析法是一种从结果追溯到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的思维方法.也就是从待证结论出发,一步一步寻求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最后达到题设的已知条件或已被证明的事实.
2.符号表示:
B(结论)⇐B1⇐B2⇐...⇐Bn⇐A(已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