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数学理科大一轮复习导学案:第六章 不等式、推理与证明6.6 Word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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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数学归纳法

   

知识点一  直接证明

  1.综合法

  (1)定义: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框图表示:→→→...→

  (其中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要证的结论).

  2.分析法

  (1)定义: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2)框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