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专题: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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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单元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17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想一想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在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答案 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2.(1)2008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2)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3)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免了教育厅厅长等干部。

(4)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上述活动人大分别行使了哪项职权?

 答案 (1)最高监督权。(2)最高立法权。(3)最高任免权。(4)最高决定权。

3.背景:甘肃省镇原县县长王尧屡屡以政府名义出面"协调"法院工作,被称为"协调县长"。他的"协调"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导致法院判决难以执行。

 辨析题:人民法院应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制约。

答案 (1)为了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应依据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

(2)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的工作不受任何制约。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法院工作要接受党的领导。

(3)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法院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此外,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要接受上级法院的领导和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院的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什么关系?

答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指我国的国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政体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5.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有何不同?

答案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