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 新课标要求:
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力和职责。 能力目标:增强收集材料能力,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资料用于学习;通过典型事例材料的分析,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确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三、 教学重难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四:学法指导
情景讨论法、小组探究法、分析讲授法、活动启发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六:课前预习
(一)基础知识梳理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和
1、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方式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 , ,并 。
(2)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 、 、 、 。
(3)常设机关: 。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 (2)决定权 (3)任免权 (4)监督权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1)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
(2)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 年。
3、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人大代表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时,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①提案权:
②质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