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我是中国小公民》教学设计
一、本课体现的课标内容和教学目标
(一)本课所体现的课标内容
1、感受个人情感与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
2、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二)本课所要实现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感受个人情感与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能力:学会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知识:知道公民的含义,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二、本课选择的编写思路
从打动人心与概括的角度,提炼个人情感与国家命运之间的关系。
从国家制定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提炼四大保护的共同点。
国家呵护我成长: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三、对本课教学内容的具体分析
导语:概述课标内容,含两个层次。
情景再现:本课教学内容的主体
由一个引言和两个目构成。
第一目"国运兴衰动我心",说明公民的含义,个人情感与国家命运的联系。
第二目"国家呵护我成长",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第一目的构成
第一目:《国运兴衰动我心》含两个◎。
第一个◎通过居民身份证,让学生体验感受到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二个◎通过若干重大历史事件和学生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个人情感与国家命运之间的联系。
第二目:《国家呵护我成长》含五个◎。
第一个◎知道未成年人享有特殊权利及其原因,国家对未成年人实行四个方面的特别保护及保护的目的、作用。
指点迷津:点出家庭保护的含义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