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2.2.1 综合法和分析法
学习目标:1.理解综合法、分析法的意义,掌握综合法、分析法的思维特点.(重点、易混点)2.会用综合法、分析法解决问题.(重点、难点)
[自 主 预 习·探 新 知]
1.综合法
定义 推证过程 特点 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公理、定理等,Q表示所要证明的结论) 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 2.分析法
定义 框图表示 特点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 思考1: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推理过程是合情推理还是演绎推理?
[提示]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推理过程是演绎推理,因为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每一步推理都是严密的逻辑推理,从而得到的每一个结论都是正确的,不同于合情推理中的"猜想".
思考2: 综合法与分析法有什么区别?
[提示]综合法是从已知条件出发,逐步寻找的是必要条件,即由因导果;分析法是从待求结论出发,逐步寻找的是充分条件,即执果索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