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即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分化项羽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经分封了一些"异姓王"。如楚王韩信、赵王张敖、韩王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后来,他们的力量过大,威胁中央集权,刘邦便借故一一剪除。但在诛灭"异姓王"后,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陆续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共封了楚、齐、梁、赵、燕、代、吴、淮南、淮阴等九国。当时九个诸侯王的封地包括了原东方六国的领土,只留下原秦国的旧土十五郡由中央直辖,并仍划分为郡、县两级。这种王国与郡县并存的体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刘邦死后,王国势力膨胀,成为汉朝一大病痛。
(2)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治乱",将诸侯任免权收归中央。
【备课资料】西汉吴楚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以刘邦之侄吴王刘濞为首发动的一次同姓王联合大叛乱,刘濞蓄谋叛乱,为时已久。导火线是当时景帝和晁错认为吴王刘濞有罪,欲削他的会稽和豫章两郡。刘濞就乘机串通楚、赵、胶西、胶东、菑川、济南六国的诸侯王,发动了联合叛乱。刘濞发兵二十万,号称五十万,为主力。又派人与匈奴、东越、闽越贵族勾结,用"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的名义,举兵西向。叛军顺利地打到河南东部。景帝因很惶恐,就听信了谗言,捕杀了晁错,乞求刘濞退兵。刘濞不仅不退兵,还公开声言要夺皇位。叛军至梁国(治今河南商丘),为景帝之弟梁王武所阻。至此时,景帝才决心以武力进行镇压。他命太尉周亚夫与大将军窦婴率三十六将军,以奇兵断绝了叛军的粮道,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大破叛军。刘濞逃到东越,为东越人所杀。其余六王皆自杀,七国都被废除。
吴楚七国之乱在三个月内全部平息,统姓诸侯王的势力受到致命打击。景帝趁势收夺各诸侯国的支郡,边郡归朝廷所有,同时取消了王国自行任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特权,削减了王国的属官,王国的丞相改称为相,国相还负有监察王的使命,规定诸侯王不得治理民政,只能"衣食租税",即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王国的地位已与汉郡无异。
七国之乱的平定和诸侯王权力的削弱,沉重地打击了分裂割据势力,在制度上,基本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时所产生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制度。
(3)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弱化王国,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备课资料】汉武帝的"推恩令"
中国西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颁行的重要法令。
西汉自文、景两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胀的诸侯王势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临的严重问题。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这一建议,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汉景帝即位后,采纳晁错的建议削藩,结果吴楚七国以武装叛乱相对抗(见吴楚七国之乱)。景帝迅速平定了叛乱,并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使诸侯王的势力受到很大的削弱。
但至武帝初年,一些大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骄奢淫逸 ,阻众抗命 ,威胁着中央集权的巩固 。因此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汉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其后,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问题。
汉代前期几代著名帝王简介:
汉高祖(刘邦):公元前206年至前195年,在位8年,终年53岁。
汉惠帝(刘盈):高祖长子,17岁即位,在位7年,公元前188年病逝。
汉文帝(刘恒):高祖三子,在位23年,公元前157年病逝,终年46岁。
汉景帝(刘启):文帝三子,在位16年,公元前141年病逝,终年48岁。
汉武帝(刘彻):景帝三子,15岁即位,在位54年,终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