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岳麓版必修二 第2课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学案
2019-2020学年岳麓版必修二 第2课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学案第2页

自耕农私有土地 土地规模限于一家人自己耕种 地主私有土地 土地兼并是地主扩大地产的主要途径   3.发展

  (1)宋初,"田制不立""不抑兼并",使两极分化更加激烈。

  (2)明清时期,通过土地买卖广占田土的现象日益普遍,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4.土地兼并的影响

  (1)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

  (2)统治者常采取"均田""限田"的措施保护自耕农经济。

  ①公元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按性别和年龄分配给农民土地,土地主要部分只准使用,不准买卖。

  ②隋代至唐初,均田制的具体内容虽有调整,基本精神不变。

   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佃关系的含义:地主把土地出租给别人耕种,收取地租作为收益,他们与佃农之间就形成租佃关系。

  2.租佃关系的发展历程

  (1)产生:早在战国时代,租佃方式就已经出现。

  (2)发展:汉代"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的现象已比较普遍。

  (3)普及: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仅次于自耕农形式。

  (4)深化:明清时期,租佃关系进一步发展。

  3.租佃关系发展的原因

  (1)土地兼并激烈,土地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2)人口增加,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减少,有大量剩余人口。

  4.租佃关系的影响

  (1)消极:佃农要遭受较重的地租剥削。

  (2)积极: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生产积极性提高;有利于农业的稳步发展。

  

  【误区警示】 井田制不同于今天的土地公有制

  井田制实质上是一种以周王为代表的贵族土地所有制,这里的"国有"实际上是各级贵族私有。而今天的土地公有制是一种真正的公有制,这与井田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特别提醒】 "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地的好坏、贫瘠征收赋税;"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按田亩实数收税。两者是我国农业税的开始,直到2006年农业税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