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1.1《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学案(人民版07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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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受封对象:王族(人教版,岳麓版说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他们的封地或居于富庶之处,或处在战略要地。这些亲族在分封时除土地外,还得到大量的物资、武装和人口等)、功臣(待遇与亲族类似)和先代贵族。周人还把一些殷商旧族强制迁到姬姓封国区域内,实行监督,便于管理。周人也分封了一些殷商降族,还恢复了一些被商灭掉的古国,利用他们对付商人。

5、诸侯义务:服从周王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6、诸侯国:齐、鲁、燕、卫、晋、楚等。

7、意义:西周实行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使西周政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加上礼乐制度的制定,协调了贵族中的等级关系,社会得以稳定下来。这些受封的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分布在天下各地,构织起四通八达的统治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拱月般的政治格局。周王室分封宗亲贵族的既定制度,辅之以明确天子权利和诸侯义务的周礼的约束,决定了王室和诸侯之间的内在关系,使中央王国对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加强。同时,西周的诸侯国之间或为同宗共祖的宗亲,或为彼此通婚的姻亲,横向联系也比以前密切很多。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两方面来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

8、崩溃:西周后期,王权衰落,分封制受到破坏。春秋时期楚王问鼎,是诸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争战,周天子失去控制。战国末年,周王室更是偏居一隅,大部分王室土地被秦国吞并,完全失去分封大权。

 西周的宗法制

1、目的: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固。

2、实质:按照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3、内容:①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分大、小宗,小宗须服从大宗。嫡长子与众子具有血缘上的兄弟关系和政治上的君臣关系。诸侯和大夫等具有双重身份。源于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由周天子和诸侯扩大到全国。②周天子以嫡长子世代继承最高执政权力,其余诸子分封为诸侯,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由血统关系的亲疏,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

4、影响:稳固秩序,防止争夺;巩固分封制;宗法观念成为传统思想内容之一。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在一起。

礼乐秩序

  后世学者通常用"礼乐文化"来总结西周文化。在中国早期国家形态中,"礼"是十分重要的内容,是西周文化的主构架。"礼"讲究敬天法祖,也对现世人们做了要求,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乐"是辅从于"礼"的,在维护"礼"的同时,对"礼"进行了文化装饰,使等级森严的"礼"得以具备征服人心的感染力。"礼""乐"合用,曾被看作是维护等级差别的统治阶级的工具。实际上,从历史的眼光看,西周的礼乐文化是当时文明创造中最为高贵、最为典雅、最为精致的内容。这样的礼乐秩序并没有维持很长时间,西周后期就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

  本目重点

  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三、教学过程

  导入:

  运用有关黄帝的传说进行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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