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也有利于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香港、澳门回归
1、香港回归
香港顺利回归,"一国两制"的构想变为现实。
1982年,邓小平等就香港问题与撒切尔夫人进行会谈。邓小平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否决了英方用主权换治权的提议。1984年12月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5年4月,《联合声明》先后经第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签署的第二十五号令批准,于5月27日起生效。199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起草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6年,筹委会成立,组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董健华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设立了临时法会,组织终审法院,提出了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问题的的建议;组建驻港部队,筹建外交部驻港机构,准备政权交接仪式事宜等。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2、澳门回归
由于有香港回归的例证,中葡双方总体上进行了良好的合作。1987年,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发表。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在中葡联合小组活动过程中,双方根据澳门实际,对澳门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落实中方的官方地位等过渡时期澳门三大问题等的解决取得共识,为政权顺利交接和特区政府顺利运作创造了条件。1995年5月,何厚铧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就职。
(三)海峡两岸关系的进展
1979年以后,党和政府公开宣布实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开创了两岸关系的新局面,海峡两岸长达30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1981年,中央提出了关于开展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三通"和人员、文艺、科技和体育"四交流"的主张。海协会与海基会开展交流和谈判工作,签订了一系列初级协议,推动了两岸政治、经贸、文化等联系与交往形成了两岸互补互利的格局,也冲击了台湾当局坚持的所谓"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此外,中央人民政府还颁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文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台资权益。两岸间贸易日益向扩大领域、扩大规模并趋向长期性的方向发展。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申:"要继续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积极发展两岸经贸关系,切实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保护台胞投资和经营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有决心也完全有能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这就为解决台湾问题,为"一国两制"的全面实现奠定了基础。
目前,因美国长期插手台湾问题,以及李登辉抛售"两国论"、陈水扁和吕秀莲等台湾新领导人制造新问题,叫嚣"台独"而使统一大业充满坎坷和艰难,然而,求和平、求安定、要求改善两岸关系是人心所向。绝大多数台湾同胞是反对分裂。反对"台独"的,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符合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正如江泽民在首都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大会上所说:"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重点:通过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的史实,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民族自豪感。增强对解决台湾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