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清政府是怎样理解宪政的?请以50字加以概括。
⑵评价清政府的立宪举措。
探究:思考清政府对宪政的理解,要紧密结合教材的有关材料。材料中载泽提出的实行立宪的三大好处,即"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就表明了清政府实施宪政的目的在于巩固清王朝的腐朽统治。《钦定宪法大纲》的有关内容,就印证了这一点,因此,宪政实质上是清政府欺骗人民,加强皇权,维护统治的工具。
对清政府立宪的举措,评价时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要从其反动的目的出发,指出它是一场骗局,又要从"预备立宪"的时代背景分析"立宪"与时代发展之间的关系,从《钦定宪法大纲》分析立宪的进步意义,从"预备立宪"的影响分析其进步作用。
提示:
⑴推行宪政可保"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可保皇权"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⑵清政府立宪的目的在于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其立宪是一个骗局,但这场活动反映了国内一部分资产阶级和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人民性和社会性,对"预备立宪",我们应看到它顺应历史潮流的一面,而不能简单地将其全面否定。
"预备立宪"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近代化运动从经济、教育、军事扩大到政治领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开明的满族亲贵和汉族大臣,主张变君主专制为日本式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同时促使清政府采取这一行动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日俄战争的结局使清政府认识到立宪政体优于专制政体。《钦定宪法大纲》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该《大纲》限制了皇帝的权力,确认了公民的一些权力。清末"预备立宪"顺应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潮流,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近代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带来了许多封建时代没有的新的进步的东西。
问题5:
⑴民国时期的宪政与清政府的宪政有什么不同点?
⑵比较《钦定宪法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探究:思考这些问题,要注意思考的角度。民国与清政府的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就是产生不同的根源。其性质的不同,决定了民国时期的宪政与清政府宪政的目的、内容、影响的不同。
提示:
⑴推行者不同:清政府是腐朽的封建政府;民国是资产阶级的共和国。目的不同:民国时期推行宪政是为了维护民主共和,维护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清政府推行宪政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内容不同:清政府的宪政以巩固皇权的至高无上为核心;民国时期的宪政以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为核心。影响不同:清政府的宪政是一场骗局,导致清王朝众叛亲离,空前孤立,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民国时期的宪政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民主共和,另一方面进一步传播了民主共和的思想。
⑵异:颁布者不同:前者是由腐朽的封建王朝颁布的;后者是由资产阶级革命政府颁布的。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维护腐朽的封建统治;后者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核心内容不同:前者的核心内容是维护专制皇权,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后者的核心内容是实行三权分立。前者主张集权,后者主张分权。性质不同:前者是一个封建性质的纲领;后者是资产阶级性质的纲领。
同:都规定人民享有一定权利义务;都规定设立议院等民主机构。
问题6:
想一想,袁世凯为什么要刺杀宋教仁?
探究:1913年初的国会选举,经过宋教仁的奔走鼓动,使国民党在参、众两院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