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定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
②立法权归于国会
(1)国会实行两院制
(2)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
(3)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
(4)国会拥有宣战权
(5)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
(6)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③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处于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顶端,它的裁决是终审裁决。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一名及大法官数名组成,大法官的名额由国会确定。所有的联邦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终身任职。
(3)确立了联邦制:对联邦和州的权利做了规定,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
三、美国1787年宪法的进步意义与局限性
【探究学习】如何评价1787年美国宪法?
(一)进步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上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4、地方自治权与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在维护国家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