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必修1复习提纲:第三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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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发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总统共和制 背景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第二帝国被第三共和国取代,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之间、共和派与帝制派之间经过近百年的曲折斗争,1875年,国民议会颁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最终确立共和政体 内容 总统 产生 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 权力 ①行政权归总统和内阁(总统命令需部长副署),总统是国家元首及军队最高统帅 ②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的任命权 ③缔结和批准条约权 ④特赦权 ⑤在参议院同意下解散众议院的权力

总统和部长对议会负责 议会 产生 实行两院制。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众议员由普选直接产生,任期4年 权力 ①立法权,众议院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到总统和参议院的控制

②议会拥有组阁权,实行责任内阁制 ③选举总统权 特点 总统和参议院权力大,二者相互制约 作用 ①在法律上最终确立共和政体,是历史的进步

②促进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德意志帝国宪法》--二元君主立宪制 背景 19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鲁士宰相俾斯麦实行"铁血政策",通过几次王朝战争,完成了统一大业。1871年初,德意志帝国建立起来,同年春天,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不完善、不彻底的资产阶级代议制----二元君主立宪制 内容 实行联邦制 帝国政府控制各邦军事、外交、海关立法、民法、刑法等大权。地方留有教育,卫生,地方行政权力。普鲁士占统治地位 皇帝的产生与权力 皇帝世袭:作为国家元首,拥有宣战、媾和、缔约、召集和解散议会的权力以及军队统率权、立法权。拥有绝对实权 宰相的产生与权力 作为政府首脑,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是内阁首脑,拥有绝对权力,内阁大臣只是其助手 议会的产生与权力 分为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作为立法机关。联邦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权力大,代表不经选举,来自保守贵族和大资产阶级。帝国议会有立法权,帝国议会的通过的法案要得到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对政府没有行政监督作用。但有批准预算权 作用 ①确立了二元君主立宪制,是历史的进步

②促进了德国的资本主义迅速发展 特点与局限 皇帝拥有绝对的实权,议会权力小,容克地主的利益没有根本触动,具有专制主义色彩(最大的特点)和军国主义的传统,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