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立法权 ②征税权 ③宣战权 ④政府拨款权 ⑤调整贸易权 ⑥征兵权
⑦对总统等官员的弹劾权 ⑧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的法案的否决 ⑨可规定政府及法院的组织与权限 ⑩两院可各自否决对方的法案 ⑾众议院倡议预算法案、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 ⑿参议院对总统任命的官员、大法官及签订的条约的审批权 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1951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不能超过两届) ①国家行政权归于总统。还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的总司令. 内阁只对总统负责。总统对宪法和人民负责
②有权提名并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及大法官
③签署法案成为法律,总统可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实行否决权(间接立法权)
④有权与外国签订条约 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任命(共9人)。他们除非犯罪,终身任职。年满70岁、任职满10年或年满65岁、任职满15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 ①最高司法权 ②最高审判权 ③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可宣布总统与国会的法律、条约或政策"违宪"而无效 体现了①分权制衡原则(最主要)(三权分立的原则,两党制是美国分权制衡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代议共和制原则 ③人民主权和有限政府原则 ④"联邦与州分权"的原则(中央集权原则 、联邦制原则)⑤法治原则 ⑥文官控制军队原则 以联邦制为国家结构形式、以总统共和制为政体,实行分权制衡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确立了联邦制,有利于巩固统一,又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3、实行分权制衡原则,防止了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4、巩固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5、对以后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总之,它进一步巩固了独立战争的成果,为美国的强大提供了制度保证 1、没有及时写入人民的民主权利。(经过几年斗争后以修正案补充进了宪法)
2、允许奴隶制和黑奴贸易,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不能和白人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后发修正案加以修正) 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同时选出了第一届国会,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形成过程 19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美国两党制形成的重要时期
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与共和党对峙格局最终形成 评价 利 使其政策更能适应社会和民众的需要
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保障了政治稳定
使其政治更加清明、高效,防止权力的滥用 弊 容易导致两党之间的对立和社会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