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
教师:村民通过直接投票选举选出村委会干部,通过村民会议参与本村的事务决策。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村民又是如何规范自己和干部的行为,管理日常事务呢?对,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这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管理村里日常事务的有效途径。
村委会委员、干部都是村民选出来的,那村民就有权监督他们的工作,通过什么来监督?对,村民可以运用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监督村干部和村委会的工作,使村民自治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这儿有个监督方式是村务公开,那公开些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有明确规定的,①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②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落实方案。③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④ 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务公开的范围,这个范围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教师:这儿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大家注意一下。首先,请同学们思考,村委会主任是国家公务员吗?(学生:不是。)为什么不是呢?那再问同学们一个问题:村委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其设立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其最高代表是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所以村委会主任不是国家公务员。请大家一定要注意村委会的性质。
我们刚刚学习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是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的内容包括村民选举、村民决策、村民管理以及村民监督。这是在农村的基层自治组织。那在城市的基层自治组织又称之为什么呢?对,城市居民委员会。
3.城市居民自治
(1)居民委员会的含义: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请同学们注意: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