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北师大版选修2-2 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教案
1.直接证明
(1)定义: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
(2)一般形式
⇒A⇒B⇒C⇒...⇒本题结论.
(3)综合法
①定义:从已知条件出发,以已知的定义、公理、定理为依据,逐步下推,直到推出要证明的结论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常称为综合法.
②推证过程
⇒...⇒...⇒
(4)分析法
①定义:从问题的结论出发,追溯导致结论成立的条件,逐步上溯,直到使结论成立的条件和已知条件或已知事实吻合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常称为分析法.
②推证过程
⇐...⇐...⇐
2.间接证明
(1)常用的间接证明方法有反证法、同一法等.
(2)反证法的基本步骤
①反设--假设命题的结论不成立,即假定原结论的反面为真.
②归谬--从反设和已知条件出发,经过一系列正确的逻辑推理,得出矛盾结果.
③存真--由矛盾结果,断定反设不真,从而肯定原结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