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联邦政府由立法机构、总统和联邦法院三个部分构成。
(2)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议员均由各州选举产生。
(3)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既是行政首脑,又是最高军事长官。总统由全国选举产生。
(4)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任职终身。
.特点:体现了分权制衡的原则。
.意义
(1)是近代世界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它所建立的分权制衡体制被历史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防止专制的机制。
.完善
(1)背景
①1787年宪法没有规定人民的各项权利,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和担心。
②一些邦的议会要求增加权利法案的条件。
(2)通过:1790年国会通过麦迪逊主持起草的10条宪法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3)内容
①规定了人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②规定了政教分离的原则。
③规定凡是没有明确授予中央的权力,又没有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都由各州和人民掌握。
(4)意义
①是美国宪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②为限制中央政府权力、保护州权提供了最高法律保障。
(5)缺陷:承认了奴隶制的合法性。
[特别提醒] 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了体制的创新: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确立了联邦制,从权力分配体制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从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上确立了民主共和制,从国家的行政中心和权力中心上确立了总统制。
要点一 《独立宣言》的诞生条件及其体现民主思想的内容
条件
(1)17、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宣扬的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三权分立等思想原则,成为《独立宣言》的理论来源。
(2)英属北美殖民地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为《独立宣言》的发表奠定了物质基础。
(3)英属北美殖民地民族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是《独立宣言》发表的内在动力。
(4)独立战争爆发后,争取民族独立成为北美人民的首要任务,在此形势下,《独立宣言》的发表已是人心所向。
内容
(1)平等学说。《宣言》明确认为平等应包括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
(2)天赋人权学说。《宣言》继承并发展了洛克的天赋人权学说,把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明确写入。《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主权在民学说。《宣言》指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