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宪法意识
【过渡语】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知识拓展】中国完备的制度监督
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存在各种形式的监督,从横向来看,包括党组织的纪检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大监督同其他方面的监督相比较,是位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从纵向来看,有上级对下级部门的监督。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提出的要求:增强宪法意识,对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目的: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知识拓展一】国家宪法日产生背景及确立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正式确立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知识拓展二】宪法宣誓制度
2014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提出,把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2015年6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