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案2 民主决策:作出最佳选择
走进生活 目标导航 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决定,国务院法制办在1月2日至2月7日之间通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国政治法制信息网共收到662人次596条意见。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求意见稿又做了一些修改,现在已经反映到《办法》中。
思考: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提示:目的是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民意。 1.了解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具体形式。
2.理解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重大意义。
3.提高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能力。
一、参与民主决策的多种方式
1.公民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审议、监督、制定决策,这是使各项决策能够反映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想一想: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是不是一回事?
提示:民主决策不一定就是科学决策,决策的科学化,是指决策指导思想、决策体制、决策组织和决策程序必须科学化。决策民主化是指,决策的主体是人民,决策必须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可见,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是有区别的。
2.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指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参与民主决策;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2)专家咨询制度:指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指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它有利于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4)社会听证制度: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