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日本等;
发展中国家: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
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理位置、国土面积、人口数量、民族构成、语言文字、文化传统和历史发展也各不相同。
此外,国际上还有一些区域因不具有国际社会承认的主权,被称为地区。
(3)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
①主权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
②主权国家构成的地位
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③国家主权的特性
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处理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的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对内表现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至高无限性,对外表现为国家最高权力的独立性。两个特征紧密相连,只有对内最高和对外独立二者紧密结合,国家才真正拥有主权。
殖民地不具有主权,如日本侵华期间扶持的满洲国,因没有主权不被国际社会承认。
(4)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
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基本权利:
①独立权: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独立权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如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史政体、确定经济体制、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
②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平等权表现在每一个国家在国际会议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③自卫权:主权国家拥有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自卫权的主要内容有:防御,即国家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如建立军队、建筑要塞等,以防外来的侵犯;自卫,即当国家受到外国攻击时,有权进行自卫等。
④管辖权: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管辖权对公民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了居住国外的侨民,对物的管理包括了驻外的使馆等。
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享有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等基本权利的主权国家,也都应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