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
-- 哥伦布1503年寄自牙买加的信
人间再没有像金钱这样坏的东西到处流通。这东西可以使城邦毁灭,使人们被赶出家乡,把善良的人教坏,使他们走上邪路,做些可耻的事,甚至叫人为非作歹,干出种种罪行。
--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
2、几位反贪局长的金钱观
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说,从事这么多年反贪工作,经历过犯罪分子企图送我10万元钱诱惑的考验,也听到过朋友让我辞职开公司、当律师赚大钱的劝告,但我始终认为,追求金钱不应成为人生的惟一目标,否则就会走入迷途。查办苏州市外经委原副主任一案对我触动很大,他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大敛横财近300万元,但他仍不满足,他的目标是要在任职期内积累500万元的原始资本,受贿、索贿、贪污等手段都用上了,有了这么多钱又不敢存银行,家里藏得到处是钱,但对钱的花销又非常吝啬,他儿子上大学因为一分之差,要花1万元转本科他都不愿意。很多人像他一样,看待金钱没有一颗平常心,目标定错了,路也就跟着走错了。
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谢副检察长曾当过多年反贪局长,她说,如果有人问我有钱好还是没钱好、钱多了好还是钱少了好,我肯定会回答:"有钱好"、"钱多了好",但是有一个前提,这些钱必须是自己诚实劳动所取得的合法收入。从事17年反贪工作,我接触过几百名跌倒在金钱脚下的人,这些人职位高低不同、犯罪情节不同、涉案金额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随之带来的金钱观的严重扭曲,金钱成了炫耀、虚荣的资本,事业、亲情与金钱相比反而"一文不值"。省计经委原副主任受贿70多万元,他家里书中夹的是钱,床下铺的是钱,但他的亲哥哥带着儿子来南京找他,回去没有路费,却假装身上没带一分钱,向同事借了100元钱给哥哥,他哥哥和侄子在回去的路上不幸因车祸而丧生了,他被抓后提起失去亲人之事就痛哭流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按照公平分配的原则取得自己的合法收入,同时以努力工作来回报社会和人民,这就是我的金钱观。
太仓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谈了她当反贪局长时办的一个案子,这个罪犯的金钱观,给她留下极深的印象。太仓市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敛财200多万元,家里却没什么像样的东西。人家送的螃蟹、甲鱼,甚至丈夫钓来的几条鱼,她都拿到饭店去卖掉,几年来饭店都有记账,一共3万多元。听到查案风声紧了,她就把钱埋在地下,过一阵子见没动静,就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