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发展的各类事件。
(2)类型: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
(3)基本要素:致灾因子、承灾体。
2.自然灾害
(1)概念:自然过程的异常变化作用于人类社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秩序混乱,从而影响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事件。
(2)致灾因子:纯自然作用或是由人类活动所诱发的自然作用。
(3)分类:
分类方法 具体类型 按成因 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人为诱发灾害等 按表现特征 突发型灾害、缓发型灾害等 按发展过程 原生灾害、次生灾害等 按承灾体的性质 城市灾害、农业灾害、矿山灾害等 按损失程度 轻度灾害、中度灾害、重大灾害等
3.人为灾害
(1)概念:以人为因素为主导因素造成的灾害。
(2)类型: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生活事故以及战争和社会动乱等造成的灾害。
------ 重点难点掌握好 -------
一、自然灾害与自然异变的区别和联系
自然异变为自然灾害的诱因,是自然灾害的首要条件,而自然灾害是自然异变导致的一种结果,但并非唯一结果,其相互联系与区别如下表所示:
属性 衡量标准 关系 自然异变 只具有单一的自然属性 变化程度或强度 自然灾害 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 人类社会和自然资源的损失
二、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