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
1.雅典民主制度的基本特点: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
2.体现
(1)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的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最重要的程序是就某项议案展开辩论。目的是为了避免鲁莽行事带来的灾难。
(2)五百人议事会: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在两次公民大会的休会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
(3)民众法庭:日常司法机关,高级公职人员的任职资格,也由民众法庭终审。执法原则是最大限度地保持公正,避免行贿舞弊现象的发生。
[思维点拨]
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
(1)人民主权:"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即雅典的国家管理大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里。
(2)轮番而治:就是"轮流统治与被统治",基本原则是平等,每个公民可以是统治者也可以是被统治者。
三、雅典民主的意义与局限
1.进步性
(1)创新性: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法治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的运作方式。
(2)优越性:民主有利于正确决策;有利于修正错误;有利于监督政府为公民服务;有利于促进文化广泛深入发展。
2.局限性
(1)雅典民主仅对公民群体而言,而非居民,例如外邦移民、奴隶和他国公民,都没有民主的权利。
(2)雅典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和夫权社会。雅典妇女没有政治权利,不能参加公民大会。
(3)雅典民主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它限制了社会另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是社会不公的一种暴力机器。
[方法总结]
用"一、二、三"记忆古希腊的民主政治
一大局限: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少数人的民主。
两大特征:人民主权;轮番而治。
三大阶段:奠基:梭伦改革;确立:克里斯提尼改革;黄金时代:伯里克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