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是好朋友,2018年5月1日王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急用,约定半年后还款,并写借条为证。截至2019年4月8日,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因为这事,这对好朋友反目成仇。李某的户口在杭州市上城区,王某的户口在杭州市西湖区并入住西湖区。
[探究任务]
(辨析与评价·公共参与)如果李某要起诉其朋友王某,应该选择哪家法院?
提示:李某与王某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借款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李某既可以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探究总结]
正确把握主管与管辖
(1)区别
①由于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机构)有多种,每个机构都有自己解决纠纷的范围,这就是主管,即解决哪些案件由法院管辖。绝大多数的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
②主管解决的是案件是否由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就要解决具体的案件由哪个具体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即管辖。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而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2)联系:管辖解决的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从理论上讲,主管先于管辖发生,是确定管辖的前提和基础,而管辖是主管的具体落实。管辖法院的确定需"纵横"交错,即找到"纵"--级别和"横"--地域交错结合点才能最终确定管辖问题。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