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的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年度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审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问题探究]
从会议的主要内容看,全国人大分别行使了什么职权?
提示:全国人大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全国人大主要行使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依法审查2017年度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表明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决定权,全国人大审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表明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名师点拨]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 立法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区分四种权力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 决定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特别注意: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2.区分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关的几组概念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2)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的区别: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代行其部分职权,对人大负责。但是我国乡镇一级人大不设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