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房款,支付赔偿金是正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就根据约定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来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违约给原告带来的损失赔偿,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如现在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上升到了60万元,则可以计算其预期利益损失为10万元(60万元-50万元=10万元)。
违约行为及违约行为的免责
【问题导思】
王某外出经商,2013年春节准备回家过年,在公路上等汽车。但是当日刚刚下过大雪,路面结冰,极为难行。王某等候多时,未见汽车。半小时后,王某拦了一辆个体出租车,但司机陈某以准备回家休息为由拒绝搭载。王某说明自己要赶火车回家,恳求陈某送其至火车站。陈某提出要加倍收费,并且因路滑难行,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王某急于赶路,表示同意。车行5千米左右,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陈某遂将车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太滑,刹车失控,该车撞在路边电线杆上,致使王某头部撞伤(王某因此花去医疗费5 000元)。王某要求司机陈某赔偿。陈某提出,他事先与王某约定,对此事故一概不负责,相反,王某应当对出租车的车身损坏负责。
1.什么是违约行为?它有哪些特点?
【提示】 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
(2)违约行为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3)违约行为在性质上都违反了合同义务。
(4)违约行为在后果上都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违约行为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类型,如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等。
2.陈某是否应对乘客王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 本案虽有"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的约定的免责情形,但是该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社会公德,故此属于无效免责,陈某应对乘客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3.王某应当对出租车车身损坏承担责任吗?
【提示】 陈某的汽车损害并不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而是由陈某自身过错所致,应由其自己承担损失,王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正确认识违约行为及违约行为的免责
1.违约行为
(1)含义: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2)特点
①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