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受灾害的客体(受灾体)三者的共同作用。
教师教、导过程设计
3、灾情大小的判断
灾情大小衡量标准--人类社会和自然资源的损失,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等。
自然灾害系统是由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受灾体和灾情共同组成的具有复杂特性的地球表层异变系统,灾情的形成是前三者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孕灾环境--是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共同组成的综合地球表层环境;
受灾体--是灾害的承受体,包括人在内的物质文化环境,自然资源;
致灾因子--是对人类及其经济、社会、自然资源造成损害的自然异常变化。通常用自然因子是否经常发生异变(频率)、异变的程度或是灾变能量大小(强度)[致灾因子的风险性]。如多少年一遇的洪水、震级的大小等;
灾情--是指因灾导致的生命、财产、资源损失的情况。
[过渡]自然灾害是地理环境演化过程中的异常事件,但却成为阻碍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因素之一。
二、自然灾害的影响
(一) 人员伤亡
2008.5.12汶川大地震,根据官方数据估计,最终死亡人数超过8万人,37万多人受伤、数千万人心理受创
⑴生理、心理方面
⑵影响个人对灾害的应急反应因素--年龄、性别、收入、居住条件、健康状况等
(二)财产损失
⑴直接经济损失:
⑵间接经济损失:
汶川大地震还表现在财富受损(年初雪灾造成的损失为
1516.5亿元,这次地震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有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