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教版选修3 第二单元 第4课 维护和平的尝试 学案
2019-2020学年人教版选修3 第二单元 第4课 维护和平的尝试 学案第3页

  签订:1928年8月,美、德、法、比、英、意、日、波、捷等15国在巴黎作为创始国签订《非战公约》。

  内容:规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的原则。

  作用

  (1)积极作用

  ①有利于巩固欧洲的和平秩序。

  ②是第一个提出放弃把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国际条约。

  ③为和平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奠定国际法中的互不侵犯原则,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2)消极作用

  ①对侵略者并没有强大的约束力。

  ②列强借助各自的"保留条件",为以后发动战争埋下了伏笔。

  [特别提醒] 《非战公约》是在全世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渴望和平的压力下缔结的,它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正式宣布废弃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成为以后处理国际战争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1)国际联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战胜国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对维护和平、促进国际合作和交往联系等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2)苏俄的和平外交实现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和平共处,《洛迦诺公约》和《非战公约》的签订改善了法、德两国关系,暂时稳定和巩固了欧洲和平局面。

  (3)维护和平的尝试并不能给欧洲带来长期的和平。20世纪30年代后,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战争最终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非战公约》

  史料一 《非战公约》由序言和正文组成。第一条规定,各缔约国谴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争端,并在相互关系中放弃以战争作为执行国家政策的工具。①第二条规定,各缔约国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或起因如何,只能用和平方式加以处理或解决。

史料二 《非战公约》虽然冠冕堂皇地宣称"放弃战争",②但对当时为世人所瞩目的裁军问题丝毫没有涉及,对于破坏公约的国家也没有制定制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