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点评:因为在校中小学生超前消费与经济实力不能满足的矛盾,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抢劫案件在校内外并不鲜见,有的抢劫者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这说明对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势在必行。这起案件中的两名学生的行为值得我们所有的学生、学校和家长们警醒。
二、问题导读,新知探讨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含义及理解
教师提问: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区分?
(1)刑事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2)刑法的内容及地位。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教材53页最上面的"相关链接"了解犯罪行为的表现。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1)含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教师引导学生再次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以加深学生对前后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2)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举案例来证实。
维权不依法,警惕"有理"变"犯罪"
【案例】受辱杀人,不懂法的维护"自尊"悲剧
2016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却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地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地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说着更用力地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回家了。
教师点评: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不懂法不依法维权酿成两个家庭的悲剧!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