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教版必修一:第20课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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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理解 第一届政协会议和第一届全国人大的比较

第一届政协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不同点 召开背景 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基本胜利 社会主义制度即将建立 代表产生方式 由中国共产党召集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组成,非选举产生 在全国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 目的 筹备建立新中国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内容 制定了《共同纲领》;确立了国家的名称,国旗等基本事宜;产生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了新的中央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相同点 时期 都大体上处于过渡时期 代表 都具有广泛性;都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 职权 都具有或曾经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内容 都选举产生了国家机构人员;都制定并通过了法律文件;都确立了建国方针和政策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原因: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目的: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过程

(1)初步确立: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2)正式确认: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含义: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依法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5.概况: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来,新中国共成立了五个自治区、一百多个自治州、自治县(旗)。

6.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