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教案5.2预防犯罪
2017-2018学年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教案5.2预防犯罪第2页

  2.什么是犯罪?

  学生自主学习,回答问题。

  教师讲解:1.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2.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犯罪特征

  活动二:认清犯罪特征

  (展示下列材料)

  殴打他人,未对他人造成重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思考: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教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三)刑罚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了解刑罚

  (展示材料)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思考: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2.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

  3.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教师讲述:周永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他受了刑罚处罚,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阅读教材P54"相关链接")了解刑罚的具体内容。

  

  (四)预防犯罪、远离犯罪

  活动四:预防犯罪

  (学生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思考与讨论:

  1.有人说:陈某是个特例,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

  2.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3.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