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一5.1企业的经营 学案
2017-2018学年人教版必修一5.1企业的经营 学案第2页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异 公司股东的数量 股东数量有上限。在我国,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数量没有上限,但有下线。在我国,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资本划分与股权的证明 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公司签发的、不能流通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凭证。 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以公司签发的股票作为股东的凭证,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流通。 募股集资与公司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 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因而无须向社会公开公司财务信息。 可依法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特定对象募股集资,具有开放性,因而须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公开公司财务信息。 股权股份的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一般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转让其股份通常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公司的组织机构 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同 ①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②股东均负有限责任。③公司均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等。

(9)列表比较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各自职责

机构 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 组成 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 职责 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