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6.1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2019-2020学年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6.1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第2页

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图示如下:

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机关名称 法律地位 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级人大的部分职权 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