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选举:毛泽东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大会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②通过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
③审议报告:审议了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④召开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多项决议和一项法律。
(3)意义
①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
②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③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2.发展--二、三届人大
(1)召开:1959年和1964年,二届和三届人大分别召开。
(2)内容: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经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组成。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基础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
2.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3.形式: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
4.作用
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易错提醒] 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具有参政议政的职能,但不具有决策权力,其通过的文件不是法律。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施背景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基于国情而实施的。
2.基本内容
(1)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和各民族大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