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立桥以待......若机房工作减,此辈衣食无所矣。"--[明]《苏州府志》
史料二 明政府规定,政府以钱粮、银两或预先购好的丝料分发机户,机户织毕交官取酬。但钱粮往往每发后期(延误时期),且多扣克。行货有税矣,而算及舟车;居货有税矣,而算及庐舍。--《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